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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节(第2/3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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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栋靠边的别墅被剧组征用,拿封条绕着,不让外人进入。

一大早,封条外就有不少人围着,肩上架着长枪大炮,大约是粉丝知道剧组在这拍戏,想来拍路透。

沈常乐拿余光往人群里扫过,眼睛被倏地烫了下,她屏住呼吸,侧过头。

高瘦挺拔的男人永远鹤立鸡群,耀眼得忘乎所以,以至于一瞬间就抓住了她的视线。

沈常乐心脏突突一跳,飞快收回目光。

路听野怎么来了?

他清瘦了不少,但还是那么招眼。

沈常乐感觉心脏被小虫子蛰了下,仓促收回视线,“让司机别走这条路,从后面绕过去。”

媒体采访拍照过后,到了中午。中餐由度假村提供,虽然还是盒饭,但不论是菜色还是味道都很不错,每人还能领到一杯奶茶和水果盒。

休息室里,沈常乐在给向存喻讲戏。

向存喻是一个好苗子,科班出身台词和镜头表现能力都不错,就是太年轻了,很多复杂的情绪他无法感同身受。

今天这场戏很关键,讲的是男女主十年之后再次相遇。

“沈导,我不是很明白,男女主明明很相爱,分开的十年里也曾各自后悔当年没有坚持这段感情,既然十年后他们能够重新选择一次,为什么还是要放弃?这也”向存喻在为戏里的角色叫屈,他实在是不理解。

沈常乐无声笑了笑,声音低沉:“因为这个世界上喜欢不是最重要的事。二十七岁的他们已经过了喜欢就一定要拥有的年纪。”

向存喻似懂非懂,拧着眉头看着剧本上那几句台词。

--“十七岁的我们战胜不了这个世界,二十七岁的我们依然做不到。所以这十年光阴,我们都做了些什么?还能做什么?”

--“有时候喜欢一个人,不一定要结婚,不一定要厮守,不一定要白头。”

向存喻才十九岁而已,十九岁的少年,喜欢就是最大的事。没有什么能拦住一颗年轻的冲动的心脏,他们一无所有,所以输的起。

看着向存喻,沈常乐不免想到路听野。对路听野来说,喜欢也是最大的事吧。

可她不是,她可以为喜欢买单,但不能为了喜欢赌上一切。

她输不起。

就在沈常乐陷入深思时,阿喻匆匆走过来,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两句。

沈常乐怔住,“他还在外面等着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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